学生在实验室上课和做实验时,除应遵循《教室守则》外,还应遵守下列规定:
一、进入实验室前,必须认真学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,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本次实验的目的、要求和实验原理、步骤及操作规程。
二、实验开始前,要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课。未经教师准许不得随意开始实验或搬弄仪器、药品及其他设备用具。教师讲授完毕,凡有不明确的问题,应及时向教师提出,在完全明确本次实验各项要求并经教师同意后,方可进行实验。
三、实验期间要注意安全,严格按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,未经教师允许,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。凡遇疑难问题,应及时向教师请教,不得自行其事。
四、实验过程中应按要求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并正确地进行记录。必须将实验所得数据结果如实记在记录本上,不得弄虚作假。实验结束后,学生应认真分析实验结果,独立完成实验报告,将实验记录本交由教师检查,不合格者,要重做或补做。
五、实验完毕,应将所有实验物品彻底清理(包括清洗),放回原处,将实验台面抹拭干净,经教师或实验员检验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六、学生进行开放性实验,应填写《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》,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携带证件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开展实验。实验期间,应当听从值班指导老师的安排,遵守操作规程,不得私自改变实验内容。要随时注意安全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指导老师报告,听从值班指导老师的指挥。实验结束后,独立完成实验报告。
七、每次实验课都应安排值日生。值日生的职责是按照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,负责当天实验室的卫生、安全和其他服务性的工作。每次实验完毕,须关好水龙头,切断电源,进行安全检查,确认无误后,经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,方能关窗锁门,离开实验室。
八、无故不参加实验者作旷课处理,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者,应办理相关请假手续,所缺实验应及时补齐。
九、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整洁,不准高声喧哗、打闹;不准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抛纸屑杂物;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;不准穿背心、裤衩、拖鞋或赤脚进入实验室(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。
十、爱护室内一切仪器、设备、药品、材料及用具、工具,不准乱拿乱用。实验前发现有缺损、不合格等问题时,应及时报告,请求更换或补充。使用药品、材料要力求节约,不要过量,以免浪费。
十一、实验室内任何物品,严禁私自拿出室外或借用。按要求需要在室外继续进行实验时,所需物品应经教师或实验员同意,列具清单,查核登记后方可带出室外,并于实验完毕后,及时清理,如数归还。
十二、实验中,凡人为损坏或遗失仪器、设备及用具、工具的,应追究责任,给予批评教育,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。
十三、实验室上机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严禁看电影、玩游戏以及浏览反动、黄色内容的软件、网页和电子出版物。
十四、在专用或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实验时,除应遵循本守则有关规定以外,还应严格遵守该室其他规定。
十五、实验室属重点安全防范场所,未经允许,严禁进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