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公布的《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合同制辅导员招聘公告》,按笔试和面试所得的综合成绩(见附件)等额确定下列同志参加体检和考察,现予以公示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
合同制辅导员(男)
刘涛 |
翁敏 |
刘志刚 |
田燕飞 |
钟绪君 |
鲁俊 |
吴南辉 |
崔楚杰 |
段顺林 |
李辉 |
合同制辅导员(女)
二、体检、心理测试时间、地点
体检时间:2017年6月30日上午8:00
心理测试时间:2017年6月30日下午14:30
集合地点: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五楼521室
请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、计划生育证明、中共党员证明原件按指定时间、地点集合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指定时间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,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说明情况,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,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。
三、公示期为: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2日,若有异议,请于2017年6月2日前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反馈到衡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、人事处。
电话:0734-8486611(纪委监察处)
0734-8486660(人事处)
特此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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